南江县出台政策支持核桃产业发展
财政补贴。每年每亩配套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元;从2016年起,每年投入200-300万元开展核桃低产林改造工作;每年拿出5-10万元开展“核桃大户”、“核桃王”、“核桃果王子”系列评选活动。
资金整合。按照核桃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实际需求,将新村建设和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大部分整合用于核桃产业发展;对于建设的核桃产业示范园,整合交通、水务等项目基金给予基础设施配套。
金融扶持政策。设立2000万产业发展周转金、2000万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同银行合作成立无抵押扶贫惠农小额信用贷款项目,鼓励土地、林地贷款等金融扶持政策,均可用于核桃等农业产业发展。
税费减免政策。对投资核桃等农业产品加工项目的企业一律按照招商引资的《南江县投资鼓励办法》,从土地扶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奖励等方面给予扶持。在税费方面,前1-5年都可以奖励的方式给予50—100%的税费减免。
主体培育政策。出台农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奖励扶持政策18条,重点从奖励资金、项目整合、金融扶持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设立培育专项基金1000万元,每年对成片栽植、管护核桃等农业产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50-100元/亩的奖励。
保险试点政策。每年预算500-1000万资金用于核桃等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核桃每亩保费48元,县级财政配套24元,种植户出24元,每亩保险金额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