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歇尔·福柯的小说分析理论(3)
在我们看来,福柯所提倡的这种知识考古学式的小说分析方法,其革命性就在于:通过与历史断裂,尽可能排除(而不是 摈除)阅读者、评论者的主体性在场的状态,做到“是其所是”,而非“是其所不是”或“不是其所是”。按照这样的分析方法,每一个小说文本都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而不是采取历史语言学或达尔文进化论式的分析法:似乎小说等一切艺术都要像生物一样,由低级向高级进化,成为时间上不可断裂的链条。缘此分析,则后来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大批小说,都应比《红楼梦》 !如此的逻辑理路,显然与事实不符,更不必说从哲学的层面去考辩了。
三
福柯对《太凯尔》派的第二方面肯定同样是由结构主义思想出发的。在对小说语言的作用方面,福柯认为,在超现实主义者看来,“…语言对体验而言毕竟只当一种接触工具,只是一个反射面”,语言的作用“仅仅是一扇半开半掩的门,它适合既是心理的又是宇宙的深层,而自动协作是反射这些体验的表层。”⑧与此相反,《太凯尔》派则坚持“语言是一种有厚度的空间,体验正是在这个空间内部进行的。一切体验都是在语言环境中进行的。”⑨在结构主义者们看来,要把语言真正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确保语言的中心位置,则必须忽略或排斥语言的心理属性。当然,这里的心理属性,指的是纯属个体和个人的。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一旦考虑个人的心理因素,那语言也就失去了客观性、抽象同一性。福柯正是发挥了结构主义者的这一理论诉求。而发挥之处恰恰在于,他并非要把小说分析引入“科学”,而是主张通过排斥心理范畴而排斥泛滥的阅读主体性。这种主体性由于具有某种先验的性质,阅读者必然先入为主,以创造者、发现者甚至最终评定者自居。如此则极容易窃取小说本文故有的“言说者”的位置。所以,排斥心理范畴,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阅读者能立足于语言,“把语言的一系列体验从心理范畴中夺回,归还到思维范畴。”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