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层分类拓展农民增收渠道,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十五五"规划》。
其中提出,打造环都市圈城乡融合发展带,建强崇明三岛、黄浦江上游、杭州湾北岸、沪北等重点功能区,结合"五个新城"、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区域打造乡村振兴核心节点,形成"一带、四区、多节点"的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布局。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190万亩左右,粮食产能保持在100万吨以上。实施蔬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建设2万亩高标准设施菜田,升级10万亩蔬菜生产核心基地,确保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不低于30万亩。
支持老旧牧场整合提升和远洋渔业海外基地建设,推动地方猪年出栏量超过20万头,奶牛年均单产水平提升至12.5吨,远洋捕捞年产量保持在15万吨左右。
建强"新鲜直达"的生鲜农副产品配送体系,推广订单农业、产销协议、直播销售等模式,开展"移动预冷库"田头应用试点,推动生鲜电商构建"分布式仓储+即时响应"网络。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改革试点,优化镇级收益分配机制,理顺镇村集体企业产权关系,稳步推进农村存量集体无证不动产确权补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场公开交易。
分层分类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着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就地就近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健全各类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在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加强相关救助帮扶政策衔接互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上海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十五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上海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根据《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求,顺应超大城市城乡深度融合内在需求,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走出一条超大城市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新路子,推动上海农业农村成为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综合实力的窗口,推动上海成为全国乡村全面振兴的排头兵。坚持融合共进,推动城乡一体规划、统筹建设、融合发展;坚持新质引领,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坚持软硬并重,推动乡村治理软实力与发展硬基础协同提升;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引导远、中、近郊不同类型乡村分类施策、特色发展;坚持民生为大,让乡村振兴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乡村居民。
到2030年,上海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新成效,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推动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乡村产业体系质效更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切实增强,都市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完备。
--乡村优质空间覆盖更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沪派江南"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有序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数智乡村场景更加丰富,乡村运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加快构建。
--乡村文明新风浸润更深。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乡村居民文化素养持续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文脉传承深度融入城乡发展格局,乡村文化生态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