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特检所办公室主任提醒别让液化气瓶成为你身边的“定时炸弹”(3)
时间:2013-08-20 09:43:02 来源:巴中日报
?3、钢瓶到检验期或发现瓶体缺陷、零附件损坏时,应及时送钢瓶检验单位检测、修理,不得私自拆修。一般盛装液化气15公斤以下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盛装液化气50公斤的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经法定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气瓶阀座上套有金属检验标志钢印,有检验时限和下次检验时间及检验单位代号。
?4、盛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护罩上,必须有充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单位钢印标志。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的钢印标志为川Y加数字代码加数字序号,禁止擅自更改钢瓶的钢印标志。
?5、气瓶减压阀壳上有一个小孔,称为呼吸孔,它对减压阀的正常工作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不能堵死此孔。如果此孔被堵住,减压阀的作用即失去。
?6、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场所,须通风良好。使用中发生火情,应立即切断火源,将火扑灭。如果连接胶管或炉具起火,应迅速关闭角阀,火焰可自行熄灭。如果减压阀或角阀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等将着火点盖上,使之与空气隔绝,熄灭火焰,再将钢瓶移至安全地点。若火势较大,无法接近钢瓶,则先要设法将火扑灭,迅速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势,以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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