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补办结婚证被告知离婚十年,当事男子:离婚登记材料中男方照片不是我本人

时间:2025-09-21 09:15:42 来源:必应
  原标题:江西男子补办结婚证被告知离婚十年,当事男子:离婚登记材料中男方照片不是我本人
 
  徐林自称,早年因家庭矛盾导致与妻子关系恶化,双方争吵不断,最终因矛盾难以调和,他选择离开江西老家赴外省打工,自此与妻子断绝联系九年左右。直至今年5月,徐林由于早已遗失结婚证,他回到江西丰城老家,希望首先补办结婚证,继而通过正式途径解除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他前往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档案局窗口,打印结婚登记材料,但该窗口工作人员经查询告知徐林,他与妻子孙女士早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调取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显示,离婚登记日期为2015年6月8日。
 
  “我完全不知情,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离婚手续,更没有签过任何字。”徐林对此感到惊讶,他表示,办理所谓“离婚”登记时,他本人正在外省务工,并未返回丰城。且他指出,档案局提供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男方的照片也不是他本人,“照片里的男的就不是我,我不认识这个男的,当时我也没去过民政局。”根据从档案局调取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显示,离婚原因一栏写有:“双方感情破裂,性格不合,男方已有新欢。”“我看到以后五味杂陈,感觉太滑稽了。”徐林说。基于这一发现,他怀疑妻子孙女士与他人冒充自己的名义办理了离婚手续,导致他“被离婚”。为此,他曾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徐林称,后面接到12345热线的答复,对方表示,丰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认为办理“离婚”时,证件全部是徐林本人的,关于反映的被冒名顶替离婚一事,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对于被冒名的可能性,徐林解释,他的身份证在2015年不慎丢失。此外,结婚证一直不在他手中,户口簿也曾被妻子借故拿走过。这些情况成为他怀疑被冒名办理离婚的依据。徐林告诉记者,得知“被离婚”后,他先后咨询过八九位律师寻求维权。目前,他已找律师起草行政起诉状,将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此前无效的离婚登记,以恢复其合法的婚姻状态。在此基础上,他希望与妻子依法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随后再通过正式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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