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场所打水光针致10级伤残
时间:2025-07-24 17:31:42 来源:必应
原标题:非正规场所打水光针致10级伤残
“坐标XX,可上门代打”“北京朝阳有上门护士么”“居家即可轻松变美”……正值暑期,水光针等医疗美容项目成为不少年轻人热衷尝试的“变美捷径”,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医美服务并非在正规医疗场所进行,而是转移到了家中、酒店。“上门医美”看似实惠便捷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目前,各地卫健部门持续对各类非法上门医美注射行为进行打击,但非法注射操作场所比较隐蔽,监管部门难于发现,往往是发生意外事故后才会案发。现实生活中,“美容变毁容”的案例不胜枚举。
北京三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马女士在酒店房间接受了无行医资格的张某对其进行头部玻尿酸注射。过程中,她突感剧烈不适,左眼视力模糊,随后被紧急送医。经诊断,马女士因玻尿酸误注射入血管,造成“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脑动脉栓塞引起的脑梗死(左顶叶)、左眼动脉阻塞、左眼视网膜血管阻塞、左眼失明等”。马女士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法院认定张某并无医生执业资格,属非法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即使是医务人员脱离正规执业场所开展医美服务,也会“失手”。另一起发生在朝阳的案件中,金女士在李医生家中接受了胶原蛋白水光针注射,不料注射后出现发烧不适又并发其他症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经司法鉴定,金女士构成十级伤残。法院认为,李医生作为执业医生,违反法律规定,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造成金女士十级伤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金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万余元。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聂学律师曾代理过大量医美维权案,她告诉记者,注射美容明确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同时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场所内进行。
“仅拥有护士证是不能从事相关操作的。”聂律师介绍,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注射美容的人在具备执业医师资质的基础上,还要有医美或整形相关从业经验,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并在卫健部门及行业协会备案。医美机构如需提供注射美容类服务,亦须获得卫健部门批准备案,并明确项目范围。
“培训三天就敢拿针往人脸上扎,这种现象非常普遍。”聂律师表示,有些操作人员缺乏无菌观念,不了解面部解剖结构,可能连药品说明书都没正经看过。她补充道,即使是合法合规的注射材料,也对注射层次、部位有明确要求。“按照药监部门的审批,很多产品只能打在鼻唇沟,但非法行医人员觉得‘这里打一下饱满点儿好看’,就随便打。”
“如果打的部位不对,消毒又不严格的话,人体组织就会产生排异反应。如果再夹杂细菌感染,会局部形成肉芽肿,越长越大,皮肤下面坑坑洼洼,还发红发痒,特别难受,只能开刀取出。如果误入血管,还可能造成失明的恶果。”聂律师见过不少惨痛的案例。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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