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开10万罚单 小买卖遭遇重罚,冤不冤?
近日,江苏盐城中院17法庭二审公开审理的一件案件冲上热搜,事由是盐城一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被市监局开出了10万元罚单。180元的获利开出这样巨额的罚款令许多网友感到不理解。有网友甚至总结了近年来相似的案例,比如,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商家进价1.2元土豆卖2元被罚30万;2023年吉林舒兰市的村民田老汉杀自家猪卖掉1斤2两收入30元,被罚款10万元;2024年福建农民卖芹菜赚14元被罚10万。
这样的案件几乎每年都有,而且无一例外地都上了热搜。官方之所以敢这么罚,其实确实也是有法可依的。只是这个罚款确实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承受得起的。而且网友还把这些案例与被“铁拳”处理的弄虚作假的加油站一对比,发现那些“鬼秤”加油站动辄作弊所得几十上百万,但罚金却比卖羊肉农民还少,这是咋算的呢?
当然,网友这样简单的类比可能并不“专业”。但从情理上来说,盐城农民陈广芳卖羊肉的背后,是有两个患有癌症家庭的故事,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呢?目前这个案件还在审理当中,相信法庭会给双方本案作出合理的判决,下面让我们看看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2023年11月21日,江苏盐城大丰区城中菜市场的日常监管中,农民陈广芳的摊位上被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查获了未经检疫的羊肉,包括1条羊胴体和6个羊头。在随后的检查中,陈广芳主动透露家中冰箱里还存放着3条未经检疫的羊胴体,并带领执法人员前往家中办理了扣押手续。
原来,这些羊肉是陈广芳帮邻居顾德兰卖的。顾德兰是大丰区新团镇长安村的村民,因身患癌症晚期,急需用钱治病,便请弟弟顾德奎帮忙处理家中的几只羊。顾德奎找到陈广芳,希望他能帮忙将羊宰杀并卖掉。陈广芳出于好心,答应了顾家的请求,却没想到这一行为会让自己陷入法律的困境。
2023年11月24日,陈广芳向大丰区市场监管局递交了一份由大丰区丰华街道早南村村委会和大丰城中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情况说明》。该说明详细阐述了陈广芳家中的困境,包括患癌晚期的老人需要巨额理疗费支出,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陈广芳希望市场监管局能够考虑到他的家庭实际情况,对他从轻或从宽处理,并 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然而,事情并未如陈广芳所愿。2024年1月18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给陈广芳下达了大市监罚告〔2024〕0003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指出,陈广芳因售卖未经检疫的1只羊和6个羊头获利180元,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没收尚未卖出的6只羊头和4只羊(含家中查获的3条羊胴体)、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罚款130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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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认扣押的羊肉是否合格,大丰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5日对羊头、羊肉进行了抽样送检。2月23日,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羊肉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兽药残留、金属残留等标准的要求,结果为合格。尽管如此,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在听证会后仍决定对陈广芳进行处罚,只是将罚款金额调整为10万元。
面对这样的处罚,陈广芳感到无法接受。他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经营数量的认定事实存在错误,处罚过重,可能导致他“因罚致贫”。于是,在2024年5月6日,陈广芳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起诉到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陈广芳的广芳羊肉经营部购进了6只未经检疫的活羊,共计重量270公斤,金额8100元。这些活羊在陈广芳家中被自行屠宰,并在大丰区城中市场摊位上销售,货值金额共计9607.2元,其中销售了45公斤羊肉,获利180元。所有这些羊肉和羊头均未经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