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离:少男少女“以身相许”不是“人间喜剧”
时间:2013-07-20 18:23:19 来源:本站原创
12岁小女孩到派出所报案,称15岁的男朋友为达到不分手的目的,把自己的裸照发给了两人的朋友。经调查,小女孩反映情况属实。(7月20日,钱江晚报)
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这是自然规律,谁都难以抗拒。少男少女抑制不住青春期的躁动,互生情愫,思想抛锚,实属正常。写写小纸条,说说心里话,藏点小秘密,并不稀奇。但是,年仅12岁的少女与15岁的少男,以身相许,拍下裸照,让人心惊肉跳,让人匪夷所思。不知从何时起,含蓄不再是一种美德,少男少女们坚持有爱就要说、有爱就要做。上床、拍裸照这些事情,敢说敢做,不计后果。这是道德底线失守,还是家长管教失职?
家长是子女的第一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生而不养,父母不仁,养而不教,父母有过。12岁的少女、15岁的少男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家长难辞其咎。女孩几天夜不归宿,父母也不闻不问,根本就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考试成绩不好,父母不是打就是骂,不问任何原因,不给任何安慰,让女孩没有家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男孩父亲到处奔波,母亲国外打工,从小跟着奶奶生活,在学校惹事生非,最终被学校开除。试问,如果双方父母尽到了教育责任,男孩女孩即使互相爱慕,但白天读书、晚上回家,哪有机会拍下裸照?如果没有拍下裸照,怎会有报案那一幕?
学校也不能草率地运用开除的方式,把问题少年推向社会。男孩是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许确实品行不端、劣迹斑斑、屡教不改,但把开除作为教育的杀手锏确实欠妥。学生再不听话,在学校还是有所畏惧,只要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应该还有转机;一旦被开除,学生因为自尊心、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轻则自暴自弃,重者报复社会,酿成人生悲剧。男孩采用发裸照的方式要挟女孩不分手,也说明了男孩已开始滑向了违法犯罪的边缘,这与被学校抛弃不无关系。
这个社会的诱惑太多,所见所闻都是诱惑。缺少慰藉的青少年很容易犯错,有的错犯了可以纠正,有的错犯了就覆水难收。很多青少年犯错都是在“摹仿”,摹仿身边的人,摹仿网上的事。12岁的少女与15岁的少年在网上玩裸聊,如果没有负责信息的教唆示范,他们敢去尝试吗?15岁的少年崇尚武力、打架斗殴,如果没有接受过黑帮文化熏陶,他会这样做吗?任何人不能与世隔绝,但可以学会如何分辨是非。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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