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治霸座 体现了法治进步

时间:2018-10-10 23:33:35 来源:川北在线
  铁路旅客乘车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将有法律“紧箍咒”。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10月9日新华网)
 
  近日,从“高铁霸座男”孙某,到“霸座女”“霸座大妈”“霸座大爷”一个接一个霸座者纷纷被曝光,一幅“霸座族谱”赫然呈现在众人面前。而随着“霸座”事件持续性曝光和国人高度关注,“霸座”一词已然稳坐热搜榜。现在,广东省面对“霸座”做出了积极回应,率先将其明文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不仅让霸座者在道德上没有立足之地,在法律上,也没有钻空子的余地。
  对此,所有人都拍掌称快,可谓是大快人心。于是,笔者不禁往深处想了一点,广东省之所以如此快速的对“霸座”进行反应,不正体现了法治社会的进步吗?
 
  法学家霍姆斯在《普通法》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就是说,法律规定需要依据生活实践而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并非依照前例进行逻辑判定。对于“霸座”来说,之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发现类似事件,均按照《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来套用。因此,在惩治的力度上有所不足,也让一些人钻空子来辩驳。现在,根据生活实践,民众热点,广东省快速回应,出台新规,明确规定,填补了法律的空白,让法律不断完善,给予人民群众和谐生活有力保障。
 
  不仅如此,在以往,一部法律的制订、修订需要很长时间来论证,需要多方协商,往往耗费时间颇多。而这次广东省新规的出台,却是让国人看到了广东省法治的与时俱进。这种与时俱进就是速度,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制,是从无到有,是建立制度的过程、法治,是完善制度,落实制度的过程。广东省用行动,体现出了法治的进步,体现出了为民服务的本质,体现出了新时代的精神。(文/黄燚)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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