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六严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为扎实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南江县高度重视,“六严格”确保基础政权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项目规划。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各乡镇办公楼情况,拟定2015年至2017年基层政权项目规划,安排办公楼和附属楼维修以及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用3年时间,集中改善全县乡镇办公和生活条件,其中:2015年实施19个乡镇、2016年实施18个乡镇,2017年实施14个乡镇。并将乡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均纳入当年项目规划。
二是严格资金下达。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乡镇政府办公楼急需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因素,兼顾改善职工办公条件、生活条件,以及完善办公功能、改善为民服务条件等因素。严格按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和下达资金,严禁乡镇政府办公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和超标准装修;严禁乡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重复;严禁安排交通工具购置及与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其他支出。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程序,对乡镇确需实施政府办公楼维修改造和购置必要办公设备的请示事项,报经县政府领导批示后,由县财政组织现场核实,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审查投资概算,并提出建议意见报县政府审定。根据政府领导审批意见,县财政预安排资金,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论进行资金清算。
四是严格投资控制。对投资达到20万元规模以上的项目,需经县府领导审批、县财政核实后,乡镇人民政府按审批意见和实施内容,申请立项。同时,聘请专业机构设计施工图、编制工程投资预算,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投资评审额作为项目的投资预算控制价格和招标 限额,严禁项目建设“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
五是严格政府采购。对安排用于乡镇购买办公家具、基本办公设备和采暖降温设施,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由乡镇在政府采购审批网站,按程序编制申报采购计划,经县财政分管股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送分管领导审批。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严格确定采购方式,依法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六是严格项目实施。乡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均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签订建设合同(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中,加强了建设过程记录和项目建设监管,及现场签证工作。项目竣工后,由乡镇负责组织财政、审计、质检等部门和承建商进行验收,按程序将工程决算送审计部门审计。县财政严格按工程实施进度支付工程款,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和财务票据审核,杜绝超进度、“白条”及原始资料不齐全等支付工程款,确保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