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四规范”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时间:2015-11-03 16:32: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乡镇财政效率,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大竹县财政局采取“四规范”措施对乡镇财政所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已对庙坝、中华、黄家、石河等乡镇以及东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进行了试点工作,效果明显。

  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财政政务公开》、《乡镇财政工作守则》等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使财政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整体推进。

  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是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目标,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履行预算编制和支出顺序,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乡镇财力得到保障,确保了乡镇机构正常运转。

  四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对乡镇财政资金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分清资金渠道、支出项目和用途,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做到程序规范、用途明细、账务清楚、处理及时。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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