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勾勒“税改方向” 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微动
3月上任的财政部长楼继伟近期先后亮相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和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并向世界勾勒出了中国财税改革方向。
据财政部网站信息,楼继伟在第五轮S&ED中阐述了将从四个方向进行财税改革,包括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构建地方税体系,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和改革养老、医疗体制等。
学者认为,从6月底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即可看出,上收部分事权和取消下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等涉及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方向已经相对明确,并开始有所动作。
财税改革被认为是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的突破口,今年将拿出改革方案,然而半年已过,方案尚未发布。学者预计中央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拿出这一轮财税改革的方向,随后再进行细化。
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格局将调整
关于财税改革,楼继伟在发言中,谈到的第一点就是,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适当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责任,保障市场更加统一、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全国均等化。
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和财力不匹配已有共识,按照最初分税制设计,在公共财政收入分配上,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比例基本在6∶4,近些年这一比重逐渐变为5∶5。但学界认为,地方政府仍然承担了过多的支出责任,并表现出“中央点菜,地方买单”的局面。
不过,这一局面从去年的财政决算来看发生了逆转。楼继伟6月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显示,去年中央公共财政和地方公共财政占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7.9%、52.1%。
楼继伟在2012年决算报告提到要将一部分事权上收中央,并逐步取消和下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权力给地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上收部分支出责任及取消和下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都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对于这部分的改革方向,楼继伟已经说得较为清楚。
不过,对于哪些支出责任应该上收仍有争议。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曾提出两份关于财税改革的报告,其中的《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认为,在如国防、地方性交通等此类可以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的事项外,其他领域支出责任的划分应根据外部性、激励兼容等原则,“就事论事”。
而另一份名为《构建有利于地方改革创新的统一大市场》的报告则指出,财税改革方面不急于改变中央地方之间现有的支出职能划分,除了推动司法权的“去地方化”以外,其他地方事权目前可继续由地方掌控,同时在地方仍然承担较多事权的前提下,需要赋予其相应的财权。
对于“外部性”支出责任收归中央的建议,倪红日认为不能将所有具有“外部性”的支出责任都划给中央,而涉及体制的东西仍需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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