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人员近百万 税务改革干部去留是大问题(2)
199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国地税正式分家。从1994年开始,在包括国地税分家在内的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中国的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开始发力。
但关于国地税分合的争论自它们分开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2008年,中国政府正式开启的“大部制”革新,则给正在升温中的这一讨论再添了一把干柴。
而且随着“营改增”试点的铺开,地税系统征收的税种越来越少,税务机构改革,成为了央地利益重新调整的问题。
合并并不容易
由于两套征税机构的并存与运转,增加了很多税收成本。这也是国内很多专家呼吁国地税合并的一大原因,而两个税务部门的“抢税”斗争此起彼伏。
“这是一个需要长期操作来解决的问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向本报记者指出地税拆并的问题并不能简单的“一刀切”。
贾康认为分税制改革没有完成,地方政府财源建设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很多配套制度并不完备,没有理顺省以下地方各级之间的关系”之前,地税拆并并不现实。
孙钢则认为税务机构改革需“上面来推”,在“大部制”改革的思路下,通过优化中央和地方财税收入分配,一步步进行制度改革,“可能会一步一步来,不一定马上撤”。
地方财权的萎缩,使得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中央和地方在分配上的博弈会加强,土地财政、“过头税”等现象会不断上演。
“中国的国情就是得让地方政府一定要有自己的征收机构。”许善达认为这是地税不可能撤并的本质原因。他同时向本报记者指出当务之急不是把地税“一撤了之”,而是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许认为地方税体系的完善不仅保证了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能调节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他提出“消费税不用分享,增值税分配比例重新确定”的改革方案。
“地方税体系应该重点打造房产税和资源税。”贾康认为如果地方政府找到新的财政收入支柱,那么地方政府就会自觉自愿地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本地公共服务水平。
“未来,国地税的合并或将是水到渠成。”许善达认为随着税收征收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必将推动国税、地税业务的全面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