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金庭投资是“淘金”还是遭遇“陷阱”(4)

时间:2013-08-12 15:47:24 来源:互联网整理

  记者拨打了江苏省国土厅法规处并向其反映了此事,问到这两块土地最终是否会走“土地回收程序”?法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地已是闲置用地,双方较量的是相互利益的最大化,如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如已走完闲置的前置程序,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看看能否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土地“调整盘活”,如还不行再商议。”

  西山公司懂事长司徒玉莲向记者表示:“国家出台的保护政策是好的,政策在变,因为政策是朝好的方面去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当地的有关部门总一味地拿‘政策在变’做挡剑牌不与我诚心商谈我是不能接受的。我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还有三十年,前二十年我都亏过来了,如果对方要强行收回,我会走法律程序用余下的时间来打这场官司!”( 作者:谷勇∕黄景仲)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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