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纠纷案怎么回事 案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时间:2019-07-02 16:43:19 来源:经济观察网
原标题:王老吉商标纠纷案怎么回事 案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华清7月1日,加多宝集团在官网上公告称,加多宝收到 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裁判,案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截止经济观察网记者发稿,白云山(600322.SH)、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尚未对该消息做出反应。
该案件可以追溯到2014年。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 人民法院起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和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在2010年5月2日至 2012年5 月19日期间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广药集团先是提出要求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10亿元,其他的五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以及案件的诉讼费由六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
2015年1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 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几乎将要求加多宝赔偿的金额提高两倍。广药集团将起诉状的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广东加多宝赔偿自 2010 年5月2日至 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 293015.55 万元,其余五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2018年7月,广药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白云山公告了广东省 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的一审判决,被告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 1,440,557,200 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4,692,577.5 元,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驳回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8年7月25日,加多宝在官网上发声明称不服广东省 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立即向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加多宝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也可享受权利,加多宝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加多宝指出,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合作关系, 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对红罐装潢案的判决有所体现,加多宝能和广药集团共享红罐装潢;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也给予配合和认可,例如2010年,广药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宝在同年11月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中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
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的纠纷打过多起官司, 人民法院撤销广东省 人民法院对于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或许并不非常让人意外。
白云山公告上述广东省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当月,也曾公告过广药集团自2015年起诉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案件被湖北省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广药集团的所有诉讼请求,案件的诉讼费也全部由广药集团承担。
广药集团起诉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王老吉包装装潢时,提出五点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武汉加多宝不得使用、生产或销售“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或相似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库存中跟“王老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容器要销毁,相关的宣传材料要撤下;判令武汉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3亿元(广药集团在2017年提出改为赔偿1亿元);判令武汉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维权费100万元;判令武汉加多宝在中央电视台、各省级电视台、省级以上报刊及其官网上连续 6个月公开发布声明,消除武汉加多宝使用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而给广药集团造成的影响;判令武汉加多宝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广药集团2015年起诉武汉加多宝案件,经过了三年左右的时间,被湖北高院一审判决败诉。广药集团2014年在广东高院起诉六家加多宝公司的一审判决现又被 法院撤销,经济观察网将继续关注案件的后续发展。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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