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构 源头预防救助需前移(2)
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值班室里,张贴着高校志愿服务联络表,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京学院等8个高校支教小组、志愿者协会将周末两天的活动安排得十分紧凑。与之相比,滞留救助站的孩子们日常生活则显得相对单调。
“上午在活动室看电视,下午在阅览室读书,天气好的时候,会带孩子们出去打球、跳皮筋,清明节、儿童节还会组织专门的活动”,包括姚利珊在内,中心4名办公人员和每班2名生活老师承担着生活起居、心理疏导、文化教育等全部工作,人手不足成为一大制约因素。
据介绍,有的流浪儿童初到救助站,不愿透露信息或者“胡报家门”,原因何在?“流浪儿童的自我保护和对外戒备心理特别强烈”,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尹小俊说,救助保护服务手段的相对单一,也容易造成被救助者心理上的疏离感。
“救助保护机构要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然而现有的救助手段更多地习惯以刚性管理方式对待被救助者,相对缺少服务导向和人性化举措”,尹小俊建议,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转型为一种爱心救助服务机构,同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服务人员,推进救助服务工作的精细化。
滞留儿童:成长期不应有“断点”
“小河南”,记者这样称呼他,是因为这个爱笑的孩子“无名无姓”。今年他在街头流浪乞讨被公安部门送来后,生活老师发现,“有关个人信息、家庭情况他都说不上来,而且在智力和行为上和别的娃不太一样。”
“如能核实孩子的身份、住址信息,我们就从当地公安机关调出户籍加以查对,很多时候需要反复查验”,王利安介绍,查清后有的是家属接回,有的偏远地区困难家庭,就需要派人护送返乡,“去年中心就有87个孩子是护送回去,一个娃需要3名救助站人员陪护。”
而像“小河南”一样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滞留儿童,需要就地安置。据介绍,对于长期滞留的流浪未成年人,西安市救助站经报民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登报3个月后,安置到当地儿童福利院抚育。“在这之前的继续查找阶段,如何保证适龄儿童接受正规教育,是我们最着急的事情”,张海林表示。
《意见》中规定,救助保护机构要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然而具体落实中,作为“临时监护人”,救助保护机构既要反复查找以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又要避免“滞留期”成为孩子成长阶段中的一个“断点”,这考验着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能力,也需要民政、教育等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对接和协调机制的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