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男子“被结婚”10年 女友一怒闹分手
38岁男子“被结婚”10年
女友一怒闹分手 公安民政证清白
“我一直未婚,上月准备与女友拿结婚证时,户籍上自己却显示已婚,交往两年的女友一怒之下闹着要分手。”昨天上午,江夏区男子陈某无奈向本报热线82333333求助。
昨天下午4点,记者在江夏区纸坊派出所见到了“被结婚”的陈步胜。据其介绍,他今年38岁了。2007年开始谈女朋友,但始终只开花不结果。2010年,他认识了大自己两岁的女友黄某,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11月12日,陈步胜与女友来到江夏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果工作人员一查验,发现他的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竟是已婚。女友黄某大怒,“你明明已经结婚了,还找我干嘛?”黄某说完拂袖而去,陈步胜有口难辩站在大厅内目瞪口呆。原来,户口簿是2002年办理的,至今已10年,也就是说他“被结婚”了10年。
陈步胜找到纸坊派出所,民警表示,陈步胜办理的户口已有10年,管段民警多次更换,很难找到当时民警核实,为此民警也多次到社区走访调查,目前还没有发现陈某已婚的信息。该民警请示相关领导后,以陈步胜遗失户口簿为由,为其开具了一张户籍证明。记者看到,上面与陈某的户口上的信息基本一致, 缺婚姻状况一栏。
那么,民警重新为陈某开具的户籍证明,民政局可以据此开具结婚证吗?李主任表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上的另外4种情况即空白、未婚、丧偶、离婚的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关于《居民婚姻登记暂行规范》中要求,他们可以根据这张户籍证明,视同陈某婚姻状况一栏为空白,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陈步胜为此事已跑了18天,一颗悬着心终于落地了。(记者商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