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驾游翻车两死一伤,伤者一审获刑4年

时间:2026-05-07 14:22:38 来源:中华网

  北京三位女大学生青海自驾游两死一伤,伤者一审被判入刑4年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李微敖 实习生 许多

  在自身经历了严重的车祸,并辗转于三家医院抢救治疗之后,20岁的北京工商大学女大学生小露,或将面临4年的牢狱之灾。

  此前的2024年7月6日,小露与北京工商大学的同校师姐小静,以及首都体育学院的大学生小田,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称"海西州")德令哈市附近自驾游时发生了严重的车祸。

  小田当场死亡,小静抢救无效后死亡,而小露则在德令哈、西宁、北京三家医院的ICU(重症监护室)经过40多天的抢救、治疗,幸免于难。

  2024年9月6日,德令哈市公安局以小露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她进行取保候审。

  2025年5月12日,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下称"检方"或"公诉机关")对小露提起公诉,指控小露"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车辆驶下道路南侧路基发生翻车",由此造成同车2人死亡、自己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提出,如果小露认罪认罚,应判处有期徒刑4-5年的量刑建议。

  2025年8月5日、2026年1月12日,该案一审在德令哈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小露及她的辩护律师们均做了无罪辩护,其理由是在车祸发生时,驾驶汽车的不是小露,而是小田。

  最早到达车祸现场并进行救援的卡车司机马强亦出庭作证称,他是解开了主驾驶位的安全带,把小田从车中救出来,但是小田彼时已经死亡。

  2026年1月13日,即第二次开庭翌日,小露被收押。两天之后,即1月15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露为车祸发生时的司机,小露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4年。

  小露当庭上诉。

  至2026年5月7日,此案二审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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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露,2005年9月生,湖南岳阳人,2023年9月进入北京工商大学读书,2024年3月1日,取得小汽车C2驾照。

  小静,北京人,是小露在北京工商大学的同学。小静在2023年2月15日取得C1驾照。

  小田,北京人,就读于首都体育学院,是小静的朋友。小田在2024年3月12日,取得C2驾照。

  2024年7月初,刚刚结束大一课程的小露与小静及小田三人相约到青海、甘肃一带自驾游。

  近年来,途经青海、甘肃两省多个著名景点的"青甘大环线""青甘小环线"两条旅游线路热度攀升。

  小露、小静、小田三人在甘肃兰州汇合,并租了一辆牌照为苏A38C7N的大众牌白色SUV汽车。2024年7月5日10时许,三人在兰州取到车,并由此向西,往青海方向出发。

  事后,小露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说,她们三人是轮流开车。

  公安机关调取的行车轨迹数据、沿途视频监控等数据显示,在2024年7月6日12时21分左右,三人到达了青海省境内的青海湖畔;同日14时54分左右,她们来到青海海西州境内的茶卡盐湖;18时40分左右,三人在海西州乌兰县的一处加油站停车加油,并买了咖啡。

  小露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她们原本打算当天连夜把车开到敦煌。

  从乌兰县到甘肃敦煌有600多公里,正常驾驶,需要开8个小时以上。这意味着如果一切顺利,她们也得在第二天凌晨三四点甚至更晚时,才能到达敦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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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完油之后大概半个小时,即2024年7月6日19时10分许,三位女生所乘坐的这辆白色的SUV车在没有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等物体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开下了道路南侧并造成翻车。包括茶德高速在内的青海的一部分高速公路两侧是没有护栏的。

  甘肃临夏人马强和马礼忠是最早到达车祸发生现场的人,当时他们开着一辆运送液化天然气的大卡车在茶德高速路上行驶。

  2025年8月,马强向经济观察报记者回忆,当时是马礼忠在开车,他看到路边有一辆车翻了,四脚朝天,车的尾灯还在亮着。于是两人停下车来,并打开手机的录像功能,一起往翻车处走去。

  "我们先是看到有个女的在车外面的地上坐着。我们问她有没有事,她说救救她们,车里还有人。"马强说。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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