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去世600万元遗产收归国有 市民:不太合理

时间:2026-04-04 18:22:42 来源:中华网

  近期多次报道了

  53岁独居邓女士

  在出租屋内突发脑梗后

  临时监护成难题的困境

  因为父母双亡、未婚、无孩

  又没有近亲属

  临时监护成为一大问题

  之后徐汇区民政局

  及时明确由户籍所在地跨前一步

  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

  但遗憾的是

  邓女士最终没能挺过来

  3月19日凌晨

  邓女士突发生命体征不稳定

  经抢救无效

  于2时47分宣告临床死亡

  邓女士系拆迁安置户,因为始终没有购置房产,长期租房居住,其个人账户中尚有近6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未作使用。

  这近600万元的巨额遗产

  该如何处置?由谁继承?

  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最新进展↓↓↓

  3月31日,徐汇区人民法院

  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并当庭作出宣判

  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

  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戚垠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村委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在本案中我们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最终判决指定徐汇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很多市民关心

  作为遗产管理人

  徐汇区民政局将承担哪些具体职责

  邓女士这笔近600万元的遗产

  最终会如何处置呢?

  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 阮译萱:

  遗产管理人,主要就是制定遗产清单,然后再帮她处理一些债权债务的关系,在担任遗产管理人期间,妥善的去保管好遗产。目前我们已经发了这个社会公告,我们民政局是遗产管理人,主要是对我们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们提出。

  阮译萱强调

  民政部门依法管理邓女士遗产

  并不是"直接充公"

  而是等债务关系处理好了

  社会纠纷都解决掉了

  最后才会有收归国有的程序

  静600万元的遗产

  经法定程序

  终于有了明确的遗产管理人

  那由民政部门来管理这笔钱合理吗?

  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

  我觉得是合理的,因为她身边现在是孤身一人,她没有亲人朋友,所以这个钱政府收着是合理的,后面就是要看政府会用在哪里。

  市民:

  我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因为只有一个机构来管,如果有两个机构来分别监督,可以让这个资金流动起来,也更加透明一点。

  市民:

  我认为关键是这笔钱要给到有需要的人、有困难的人,比如残疾人等,帮他们有个更好的生活。

  市民:

  先给阿姨买一个好一点的墓地,让她入土为安,因为600万确实也比较多,够买墓地的。

  采访中有不少人提到

  应该先给邓女士买一块墓地

  "入土为安"之后

  再把剩余钱款收归国有

  对此,坊记也从邓女士户籍地华泾镇了解到

  有关她身后事的安排

  特别是殡葬方式的选择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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