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去世600万元遗产收归国有 市民:不太合理
近期多次报道了
53岁独居邓女士
在出租屋内突发脑梗后
临时监护成难题的困境
因为父母双亡、未婚、无孩
又没有近亲属
临时监护成为一大问题
之后徐汇区民政局
及时明确由户籍所在地跨前一步
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
但遗憾的是
邓女士最终没能挺过来
3月19日凌晨
邓女士突发生命体征不稳定
经抢救无效
于2时47分宣告临床死亡
邓女士系拆迁安置户,因为始终没有购置房产,长期租房居住,其个人账户中尚有近6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未作使用。
这近600万元的巨额遗产
该如何处置?由谁继承?
也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
最新进展↓↓↓
3月31日,徐汇区人民法院
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并当庭作出宣判
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
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 戚垠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是村委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在本案中我们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最终判决指定徐汇民政局作为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很多市民关心
作为遗产管理人
徐汇区民政局将承担哪些具体职责
邓女士这笔近600万元的遗产
最终会如何处置呢?
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 阮译萱:
遗产管理人,主要就是制定遗产清单,然后再帮她处理一些债权债务的关系,在担任遗产管理人期间,妥善的去保管好遗产。目前我们已经发了这个社会公告,我们民政局是遗产管理人,主要是对我们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们提出。
阮译萱强调
民政部门依法管理邓女士遗产
并不是"直接充公"
而是等债务关系处理好了
社会纠纷都解决掉了
最后才会有收归国有的程序
静600万元的遗产
经法定程序
终于有了明确的遗产管理人
那由民政部门来管理这笔钱合理吗?
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
我觉得是合理的,因为她身边现在是孤身一人,她没有亲人朋友,所以这个钱政府收着是合理的,后面就是要看政府会用在哪里。
市民:
我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因为只有一个机构来管,如果有两个机构来分别监督,可以让这个资金流动起来,也更加透明一点。
市民:
我认为关键是这笔钱要给到有需要的人、有困难的人,比如残疾人等,帮他们有个更好的生活。
市民:
先给阿姨买一个好一点的墓地,让她入土为安,因为600万确实也比较多,够买墓地的。
采访中有不少人提到
应该先给邓女士买一块墓地
"入土为安"之后
再把剩余钱款收归国有
对此,坊记也从邓女士户籍地华泾镇了解到
有关她身后事的安排
特别是殡葬方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