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非法套现信用卡25亿获刑!一个App如何伪装“聚合支付”掏空信用卡?
2月5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向大会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协同织密金融安全防线,办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信用卡25亿元非法经营案,推动净化金融市场生态。"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起案值上亿元的非法经营案。
这起案件经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16日,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金某、杨某、陈某3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三年,各并处罚金500万元至250万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涉案公司的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和代理商等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发现"新商机"
决定开展线上信用卡套现业务
2020年11月,在某投资管理公司工作的金某,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收入不稳定,萌生了自主创业的念头,随后注册成立了仁某网络技术公司,经营起"聚合支付"业务(即将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统一聚合到一个平台上,开展支付业务)。
为了方便经营,金某找到了在工作中结识的杨某,利用杨某从事POS机和第三方支付业务可以提供第三方支付渠道的优势,一同进行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合伙经营仁某网络技术公司。然而,经市场调研,金某和杨某发现,聚合支付市场竞争激烈,经营难以长期维系。
"现在,套现信用卡在线上的市场需求量很大。"金某在和杨某聊天时,从对方的话中发现了新的"商机"。经商量,二人决定将线上信用卡套现业务作为公司主要经营方向。2021年2月,"君某付"App应运而生。
据金某交代,"君某付"App可提供线上信用卡套现服务,用户通过在App内的商户交易进行套现,但所谓的交易和商户都是虚构的。他们招了一批代理商,由代理商发送邀请码邀请用户注册登录。注册时,用户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和储蓄卡账号,代理商就会将客户信息绑定在公司分配的虚拟设备码上(类似于POS机设备序列号),再发送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由其负责注册商户。
这些所谓的商户注册成功后,用户就可以在App上绑定自己名下的信用卡,输入需要套现的金额后支付,用户的信用卡额度就被转入储蓄卡内,成为可随时支取的现金余额。金某交代,App收取每笔业务3元加套现额6‰的手续费。
审查电子数据
厘清App运行流程
"这种新型网络支付套现犯罪,规模大、手段隐蔽、链条长,且资金流向复杂难追踪,取证工作极其重要。"2024年1月,案件侦破之初,宝山区检察院即派资深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君某付"App及网站系统进行全面数据镜像固定,明确需重点提取的不特定持卡人商户注册信息、虚拟交易订单、返点费用等关键电子数据范围,确保数据提取的完整性与针对性。同时,检察机关还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对电子数据的提取、保存、移送等环节进行全程合法性核查,确保所有证据均符合法定标准,为案件准确定性和后续诉讼提供坚实证据支撑。
2024年4月7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判断该案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核心在于界定这个App的实际经营内容与行为性质。"办案检察官陈伟东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为此,我们对电子数据进行了充分审查,厘清App运行流程。"
通过全面梳理分析"君某付"App后台数据,办案检察官查明:该App内的大部分商户信息,并非商户自主注册、自主入驻生成,而是由平台运营方直接通过后台系统批量导入,商户主体、经营场景、交易信息等均存在严重的虚假情况。
"平台对外宣称的用户交易行为,表面上呈现为用户使用信用卡在App内的合作商户处进行正常消费支付,但我们发现涉案资金的真实去向和路径却完全背离了正常消费的资金路径,用户的信用卡账户被扣除交易金额及相应手续费后,相关资金最终并未流入商户账户,而是被直接划转至用户本人名下的储蓄卡中。"陈伟东分析认为,根据"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金某等人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典型的虚构交易、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