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非法套现信用卡25亿获刑!一个App如何伪装“聚合支付”掏空信用卡?(2)
陈伟东告诉记者,这种虚构交易的模式,改变了信用卡原本的消费信贷功能,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变相转化为现金余额,供用户套取使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扰乱了正常的社会金融管理秩序。
深入调查
准确认定案件性质
经查,仁某网络技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金某持股34%,全面负责公司经营;杨某持股20%,负责提供第三方渠道及后续与第三方的关系维护;陈某持股5%,参与第三方支付渠道的对接,另有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占据相关股份。
与此同时,"君某付"App还设有代理商,他们的犯罪参与情况和获利如何?
"针对该案证据数字化、碎片化、跨平台的特点,我们围绕"代理商、资金流、返点费"三大核心要素构建闭环审查体系,层层递进还原犯罪全貌。"陈伟东介绍,他们对"君某付"App后台代理商注册信息、邀请码传播轨迹及代理商与用户的沟通记录进行了细致梳理、分析,明确代理商在套现流程中的"桥梁"作用,即协助用户完成注册、绑定等操作;同时,对代理商是否与仁某网络技术公司存在正式代理协议进行重点核查,确认所有代理商均未签订合法代理合同,且公司未对代理商资质进行任何合规审核。据此,进一步证实涉案公司通过代理商发展用户、扩大非法套现规模的主观故意,排除合法经营的可能性。
"我们还调取了涉案公司的财务账目、股东分红记录及返点费结算凭证。"陈伟东告诉记者,经过细致分析,他们查明返点费是按照"公司-股东-代理商"的层级进行分配的,金某、杨某、陈某等核心成员根据持股比例和职责分工获取相应收益,代理商则依据发展客户的套现金额获得返点。"查清利益分配机制,不仅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参与非法经营的直接动机,而且能更完整呈现涉案公司通过"君某付"App开展非法套现业务的盈利模式,为案件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提供了关键依据。"
检察官面对的另一个难题,是如何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依托司法审计报告,检察官对每笔套现资金的流转路径进行了穿透式审查,从用户信用卡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清算,到资金最终转入用户储蓄卡的全流程进行核验。"我们通过比对虚拟交易订单金额、手续费扣除记录与实际到账金额,计算出每笔非法套现的具体数额,最终确认金某等人于2021年2月至2024年1月通过"君某付"App非法套现25亿余元。"办案检察官说。
精准追责
推动金融行业综合治理
结合各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故意,检察官通过审查股权结构、职责分工及实际行为,区分核心成员与共同参与者,明确刑事追责范围,进行分类分层处理,以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检察机关认为,金某作为公司实际负责人,全面统筹公司经营、决策套现业务模式,系主犯;杨某负责维护支付协会关系、对接支付渠道,为非法套现提供关键技术支持,亦系主犯;陈某仅参与支付渠道对接,起辅助作用,属从犯。对于涉案公司中仅从事行政、后勤等辅助性工作,未参与非法套现业务决策、操作及利益分配,且对公司核心业务性质不明知的人员,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初期即建议公安机关开展甄别,依法不将上述人员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2024年11月,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2024年7月19日,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金某、杨某、陈某相互结伙,非法从事信用卡套现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三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机关的履职并未止步。
"当前,金融犯罪的行为手段复杂多样,犯罪危害也在叠加升级。以该案为例,新型网络支付套现犯罪不当利用新型支付手法,以网络虚拟交易的隐蔽性突破了传统套现的时空限制,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导致信用卡授信资金违规流入非消费领域,滋生地下金融活动,更易成为洗钱、诈骗等下游犯罪的"资金通道",加剧违法犯罪蔓延风险。"上海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陈晨告诉记者。
2025年11月,宝山区检察院举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探讨检察服务金融安全与经济发展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