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绳将违法”引热议,养宠新规实施前走访武汉社区:多数养犬人已知晓(3)

时间:2025-12-31 22:21:22 来源:中华网

  九派新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有人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什么表示疑惑,这种会有明确标准吗?

  杜星月:目前并无全国统一的量化标准,属于法律中的裁量性、兜底性条款,需结合具体情境综合判断。实践中,常见情形包括:犬只在夜间或清晨持续吠叫、在公共区域随地排泄且不清理、在楼道或电梯内扑跳靠近他人、反复闯入邻居住宅门口等,已对他人休息、通行或日常生活安宁造成实质性影响。是否构成违法,执法机关通常会综合考量噪音强度与时段、行为频率、持续时间、投诉记录以及现场证据(如录音、视频)等因素,而非仅凭一方主观感受。

  九派新闻:您可以预测一下新规今后在具体执行方面可能会遇到哪些阻碍?

  杜星月:至于新规未来执行可能面临的阻碍,我们理解主要有三点:第一是取证难,因多数违规行为具有瞬时性、隐蔽性,若无清晰视频、音频或第三方证人,难以固定证据;其二是执法资源有限。基层公安、城管人力紧张,面对大量分散、重复的养犬投诉,难以做到及时响应和有效处置;其三是标准模糊易引发争议,例如"吠叫多长时间算扰民""犬只靠近到什么距离构成恐吓",缺乏细化指引容易导致执法尺度不一,影响公平性和公信力。因此,新规能否真正落地见效,关键不在于处罚有多重,而在于地方是否配套出台操作细则、建立高效受理与处置机制,并推动社区自治、物业协同与公众参与的共治模式。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新法实施后的实际效果。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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