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准绳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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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率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林存安、陈葆华、孔向阳,秘书长刘观宝参加检查或出席汇报会。副市长王翔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深入庐江县、经开区、肥东县、包河区的部分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实地了解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措施。在汇报会上,听取了我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
熊建辉说,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态度积极、成效显著,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市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策部署,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熊建辉指出,新《安全生产法》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写入法律,并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为安全发展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科学发展首先是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是以生命为本。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熊建辉强调,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需要,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通过执法检查,总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确立依法治安的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执法和问责,以法律为准绳,以监管为依托,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为法治合肥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记者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