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闹”,让校园纠纷进入法治正轨

时间:2020-06-21 23:40:3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医闹”和“校闹”是长期困扰社会的陋习、恶习,明显特征是在发生事故时,不寻求正常途径解决,而是以“闹”为主,扰乱医院和学校的秩序,甚至诉诸暴力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医闹入刑”全面实施后,在一些地方曾经甚嚣尘上的“医闹”现象开始得到有效遏制和治理。可以预见,对于“校闹”现象定性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也会起到同样的治理效果,有利于构建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家长维权协商无可厚非,但一旦走向“闹”的局面,无疑就构成越界异化,像“医闹”一样,须依法予以打击。比如,此次界定的9种“校闹”形式之一——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已涉嫌违法,发生在校园中,就更应依法严惩。因为,这类行为带来的不只是对特定的人和财物的伤害,也是对整个校园秩序和安全的直接侵犯。
  近日,北京市教委出台《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指导各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处理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并明确9种“校闹”的具体行为。《办法》提出,依法严厉打击“校闹”行为,探索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的人员进行惩治。
 
  《办法》出台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在于落实。各地特别是教育部门要用多种方式做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将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部将制定分工方案,细化各部门责任,同时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合力;选择若干地方和学校,分别就文件中确定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学校安全区域制度等内容开展试点;此外,还将搜集、遴选各地、各校依法处理学校安全问题、处置‘校闹’的具体案件,进行汇编;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推广成功经验。
 
  归根结底,校园本该是最讲理、讲法的地方,依法打击“校闹”,让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处置法治化,是对校园安全和正常教育生态的呵护,其本身也是一种大众法治教育。只有真正为校园安全事故提供公平、法治的协商处置机制,对“校闹”的治理才会形成釜底抽薪之势,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处置纠纷。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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