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对单身冻卵说不
时间:2019-12-29 23:41:11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因拒绝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现年31岁的未婚女性徐枣枣(化名)以“侵害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上了法庭。12月23日上午,这起全国首例“未婚冻卵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认为结婚生子是人生头等大事。对于结婚生子,女性的选择会更加慎重,许多女性都认为早一点结婚生子没什么不好的地方。也因此,一些女性为了以后生育不受太大的影响,选择早一些冻结保存卵子,也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都很负责的行为。可是,该医院拒绝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用单身为理由来拒绝提供服务实在是令人不解。
医生解释医院无法向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技术是因为有相关的规定,这个规定实际为现行的原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其中写明:“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意味着,未婚女性在国内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均不被允许。
其实,考虑到孩子以后未来的发展而言,相关规定并没有太多不妥。可是,对于现在多元化发展的社会来说,这无疑是对女性的不公对待。女性有自主选择生育的权利,本着对人负责的原则而产生的冻卵诉求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只是一味地禁止,而不去进行真正的约束与规范,就会产生法律上灰色的空白地带。
女性可以自主选择冻卵是有可能会造成一些黑暗的非法交易,但是只要相关规定有所约束和惩罚也不会使得冻卵手术这一块领域引起太大的争议和产生不良的事件。禁止不是一条 的道路,今早完善一些相关的制度与规定,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趋向。
不论女性和男性,对未来都有着自身的选择与判断。女性和男性都应该在社会上得到同样的尊重,只有大家一起来共同完善相关的制度与规定,才能让社会的不公越来越少,而不是仅仅对单身冻卵说不。(文/陈悦)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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