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接机引众怒 赋予特权源于尊重生命
时间:2019-12-10 16:43:41 来源:川北在线
救护车接机引众怒 赋予特权源于尊重生命
据上海机场(600009,股吧)集团官方微博消息,针对网友反映的“沪N牌照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浦东机场接机”的博文,上海机场方面回应称,经查实,该救护车系浦东机场所属,为浦东机场当班员工私自违规使用,机场方面将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12月8日中新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明确的适用范围:“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法律规定如此,然而视频中的救护车却明目张胆的在机场接游客,一行时髦穿戴的游客也是坦然自若的拎着行李上车,可见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不满,难道这种做法真的很自然,很应该出现?
长久以来,通过多方宣传教育,人们已经高度信任“特权车辆”,并慢慢形成固定思维可以不惜冒着违章的风险去礼让他们,在公众眼里,只要是警示灯闪烁的“特权车辆”出动,就一定是关乎生命,人们都会怀着对生命的敬畏,及时让行并在心中祈祷一切顺利,然而“救护车接机”事件的出现,打破了人们的常规认知,让人们对救护车的信任有所动摇。
事后虽多方发出声明,证实此救护车为机场当班员工私自违规使用,而且机场方面也将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但此次事件还是暴露出一个更让人们担忧的问题就是,如何进一步的将救护车的出勤规范化,除了从处理办法上以儆效尤, 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对驾驶人员进行严格的普法教育和使用备案,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才能让公众安心,重拾那份对生命的的敬畏。文:马泽楠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