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逃跑摔伤 不仅是咎由自取
时间:2019-09-11 17:59:43 来源:川北在线
吃霸王餐逃跑摔伤 不仅是咎由自取
据人民网9月10日报道,事发湖北襄阳,6人到一家餐厅吃夜宵,餐后趁店员不注意未结账快速离开。老板娘发现后边喝止边报警并打电话给丈夫,一男子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受伤,出院后将老板夫妇告上法庭索赔4万元。湖北襄阳樊城区法院认为,该男子逃跑时自己摔倒受伤,老板夫妇没有过错,驳回诉讼请求。男子上诉后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面对这种缺德又违法的人,人民法院不但要依法驳回上诉请求,而且应当对其吃霸王餐不付钱逃跑的行为实施依法问责。也就是说,人民法院法官既要不和稀泥,又要让企图吃霸王餐者受到依法严惩。法治社会,不能让既缺德又违法的人得到任何便宜。只有法官依法履职尽责,一切歪风邪气和违反社会公德与法律的行为,才能受到依法严惩,才能让违法者通过依法问责受到法治教育,并让更多人通过此案的审判引以为戒,并受到广泛的普法教育。进而,让依法行政为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法律保证作用。
一家6口人到饭店吃夜宵,竟然想吃不付钱的霸王餐。这怎么能行?饭店老板和员工工资从哪里获得?这样没有道德和良心,吃了就想跑掉。但是,千万别忘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襄阳市到处都有公安机关的电子监控摄像头,一家6口人能躲过法网的重重包围圈吗?自己逃跑摔伤,还想讹饭店4万元赔偿金。这家人的脸皮咋就这么厚呢?
人们常说,人要脸,树要皮;人们常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腿短。吃了人家的饭,不给钱逃跑摔伤,让人家赔钱。这不仅是强盗逻辑,而且是目无王法,而且是在藐视法律权威与尊严。人民法院法官绝不应该就事论事,让缺德又违法的一家6口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且,更不应该遵循“民不告,官不究”的陈旧法治观念。而应该改毫不动摇地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只有对吃霸王餐者依法实施零容忍,才能让违法者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饭店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才能依法得到保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依法维护。(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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