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死你”的为老不尊霸座行为 实在可恨

时间:2019-08-21 16:24:48 来源:川北在线
  “我打死你”的为老不尊霸座行为 实在可恨
 
  据环球网8月21日报道,乘长沙地铁1号线时,一名老人强行要求年轻女子让座遭拒后,老人强行将该女子从座位上挤开,并做出动作、扬言要殴打对方。8月20日,有读者向潇湘晨报报料称,他乘坐地铁时看到了这一幕。记者随后联系上当事女子,她表示已到长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尚双塘派出所报案。
 
  众所周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中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就是说,尊敬自家的长辈,推广开去也尊敬人家的长辈;爱抚自家的儿女,推广开也去爱抚人家的儿女。也就是说,要像尊重我们自己家的老人一样尊重别人家的老人,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别人家的孩子。如果我们子孙后代都能按照这样的理念为人处世,老年人就不会在公交车和地铁用极其不文明的方式强行让年轻人给自己让座;如果我们子孙后代都能互谅互让,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就不会为了争抢座位发生矛盾冲突。
 
  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早就告诉我们,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无论生活在哪里,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而绝不是孤立的;也就是说,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必须自觉遵守童叟无欺的伦理道德。尤其老年人,不能倚老卖老,更不能为老不尊,损人不利己;也就是说,老年人如果在出行过程中需要年轻人让座,应当在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前提下,有礼貌地请求他人让座,而绝不允许强人所难;也就是说,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需要大家相互理解,相互尊敬,而绝不是相互排斥和相互谩骂,甚至以武力相威胁。
 
  尤其是作为老年男子,让年轻女孩让座,更不应该鲁莽。而且,更需要用讲文明、懂礼貌的方式,以和蔼的态度请求对方给予理解和帮助。而绝不应该用咄咄逼人的方式强迫年轻女孩给自己让座,更不应该用极其不文明的不道德方式,强行从座位上挤走那个女孩。如果用“我打死你”的恐吓方式威胁他人,那就不仅属于违反社会公德的问题,而且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用“我打死你”,对年轻女孩进行恐吓与辱骂,其实,已经让那个强行占座的老年男子失去了他人尊敬的人格与尊严。可悲的是,那名老年男子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行为是极大的耻辱,反而以耻为荣。面对这样的为老不尊者,公众不会有任何同情与支持,而且是憎恨。因为,那个老年男子没有带头把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继承和发扬光大,而是让传统美德受到了他的羞辱。
 
  记得,《孟子·公孙丑上》中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意思是,没有同情心,不能算人;没有羞耻心,不能算人;没有谦让心,不能算人;没有是非心,不能算人。由此可见,湖南长沙在地铁强行占座的那个老年男子,是多么不得人心;由此可见,如果老年人被大家称之为“为老不尊”,那是令人十分寒心的,而绝不是令人暖心的高尚道德情操;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心悦诚服的文明礼貌求坐要求,是不能被他人接受的。而且,尊老爱幼的让座行为绝不应该被为老不尊的非法“道德”绑架;而且,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老年人在公交车上和地铁车厢里才能获得老来受尊敬的精神特权。但是,为老不尊,以武力相威胁的恐吓,是无法获得老来受尊敬的精神特权的。(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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