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救援:是对生命的漠视还是尊重?
时间:2019-06-24 11:14:46 来源:川北在线
近日,黄山风景区实施首例有偿救援,要求进入黄山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遇险的当事人承担有偿救援费3206元,被广大网友戏称“为自己的任性而买单”。
早在去年就有多个景区开始尝试有偿救援,旨在通过提高救援成本来警示、阻止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人,对此引起了社会大众的争议。有人说,生命是平等的,只要处于危险和困难的境地,都可以得到国家的救援,人道主义不应该和金钱挂钩,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有的人则认为,对于无视规则和警告的人就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无偿救援用到该用的地方才不会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那么,有偿救援究竟是对生命的漠视还是尊重呢?在笔者看来,有偿救援是对更多生命的尊重。我们可以看到提出有偿救援适用的情况是在那些尚未开发开放的区域。这些区域有很多未知的危险,进入者危险系数大,救援也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出有偿救援一方面是让这些人付出成本,提高对生命的敬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将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其达到最大效用,从而拯救更多生命。
而对于那些任意妄为的人来说,虽然追求自由是无何厚非,但是自由 不是无限制的自由。社会是由一个个普通的个人组成,基于共同生活的准则,每个个体行为都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就要遵守社会公约,也就是要有规矩意识。
规矩意识是每个社会人都该具有且无条件服从的,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内正常运转。我国是人道主义国家,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一切有可能的救助。但是对于那些毫无规矩意识的人来说,他们在思想上、精神上都过于“自我中心化”,总觉得自己的行为总会找到为其负责的人,或是父母,或是国家。但是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来说,如果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怎么能理直气壮地依赖公共资源呢?像暴雨中拒开车门却让消防员集体抬车的人就是在随意的挥霍公共资源,而有偿救援就在合适不过了。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只有这样别人、社会和国家才能尊重和保护你的生命。而有偿救援也不妨是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另一种方式。(穆海妹)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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