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未成年人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时间:2019-06-02 08:03:21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近日,六旬副调研员性侵12岁少女致其怀孕并引产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悉,该调研员系吉林长春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属国家公职人员,在两年多时间内以金钱为诱饵,多次猥亵并强奸未成年少女,还致其怀孕并引产,而最初事发时被害少女仅12岁.去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获刑6年,后检方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今年3月份,法院二审宣判,撤销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亮明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此次改判充分显示了司法机关坚定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未成年人代表着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受侵害,是现代文明的底线与共识.然而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特点,身心发育还不成熟,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不足,因此抵御和防范能力较弱,容易受到外部侵害,再加上某些犯罪分子居心不良、恶意侵害,导致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性侵和伤害案件比例较高.
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进程中,司法是其中的关键一环,不容缺席.我国法律早已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亮明态度,强调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严重处罚.且强奸幼女属强奸罪从重处罚情节, 可判死刑.拉起的这一条条警戒线、高压线,将极大震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此类案件的从严、从重惩处,是在不断向社会公众,尤其是潜在犯罪分子释放法律威严,不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心存侥幸,坚决不留复燃之火.
当然,构建保护未成年人全覆盖立体保护网,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首先,父母家庭要对子女生理和心理的成长多加关注,把好防范性侵害教育的第一重要关卡;其次,学校和社会面自治组织要履行好监护指导的责任,一方面加大对未成年人性教育知识的普及,并对未成年人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爱护,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走访了解监护情况,并及时纠正不恰当监护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未成年人能够身心健康成长.再者,净化社会环境,打击有可能引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苗头,比如涉黄音像、书刊等,需要政府和媒体共同监管.(贺菲)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