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猝死同行者判赔”谁该反思?

时间:2019-02-01 16:30:10 来源:川北在线
  近日,厦门报道了一起判决生效的饮酒意外猝死案例。为商谈一个工程项目,58岁的李先生陪同公司领导和3名同事参加合作方宴请,期间饮酒。当晚李先生被同事送回房间休息,不久意外发生。医院初步诊断为饮酒后猝死。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李先生同行者连带赔偿12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看到这则消息,想必普通人第一反应该是叹息。一来是为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而感到可惜;二来也为当下的酒桌文化感到无比担忧。叹息之余,再回看后续法院的处理。法院认为,同行者虽将当事人送回酒店,但并未作出相应的安全护理和照顾消除危险,故承担赔偿责任。至此,一场因饮酒猝死的案件终告一段落。而面对法院的判决,他的指向性更耐人寻味。
 
  当今社会,不管是年会聚餐、同学聚会、生日宴请等等,都离不开饮酒。饮酒的作用还是很大的,例如工作上遇到不顺心的事,饮一杯烈酒可解千愁;又或者老朋友多年不见,喝一口竟倾诉肝肠。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近年来,因酒后猝死导致民事纠纷案件数不胜数,病根便是酒桌不良之风。拼酒、劝酒等恶习盛行,让宴会蒙上安全隐患面纱。本来一场圆满的宴请,竟以悲剧结尾,多么可悲,又是何等可笑。
 
  法院判决同行者连带责任,警示意义深远。一来,参与酒会的人员会严肃自身行为。放弃曾经劝酒、比拼等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降低出事概率。二来,剑锋直指失当的酒桌文化。为净化酒桌风气,提倡文明用餐提供先导作用。
 
  无论如何,一条生命的谢幕,总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更希望通过此事,酒桌不再如之前糜烂,还世人一片安宁。(翟广阔)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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