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路人”不是酒驾逃跑的遮羞布
时间:2019-01-09 11:54:54 来源:川北在线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统一行动。男子左某龙饮酒后开车,遇交警设卡检查,见势不妙,弃车逃跑。左某龙被抓后谎称自己是路人。
如果企图用“我是路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那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理应自觉遵守和敬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只有每个人自觉遵纪守法,才能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每个人自觉遵纪守法,才能使自己在敬畏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珍惜他人的生命安全,才能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
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根本不敬畏他人生命安全,那就既不道德又涉嫌违法。既然左某龙触犯了国家法律,那就必须受到依法严惩。而且,这完全是左某龙以身试法之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珍惜和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其实就是不珍惜和不尊重自己的生命安全。一旦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韩非子·喻老》中曰:“志在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其意思是,人的意志最艰难的地方,不在于战胜别人,而在于战胜自己的弱点。作为成年人,不仅应当学会怎样做人,而且应当依法控制自己的饮酒行为,不能因为饮酒让自己失去应有的理智,不能因为饮酒让自己去践踏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正如古人所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人不能没有理智,做人不能不以心换心,做人不能不考虑事情的后果。如果不考虑后果,那是在自掘坟墓。
人们常说,居安思危,有备无患。英国 诗人拜伦先生说得好:“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人与人之间只有学会相互尊重,才能自觉珍惜和尊重他人生命安全。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每个公民必须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人不能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有把法律和社会公德当成自己的护身符,才能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如果酒驾之后被查,并弃车逃跑,企图把“我是路人”当作自己违法的遮羞布,那是十分可耻和卑鄙的,不但会受到社会公德的强烈谴责,而且将会受到依法严惩。那么, 正确选择是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才能让自己平安无事和家庭幸福。否则,就会给家庭和社会制造悲剧。(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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