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变见义“智”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时间:2018-11-30 08:37:11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见义“勇”为变见义“智”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11月23日,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而1995年通过的条例同时废止.据了解,条例中对见义勇为人员重新进行科学界定,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和优抚.(11月26日,新华网)
该条例中,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界定时,将旧条例中“不顾个人安危”的表述删除.这一界定既体现了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又契合当下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在以往一提到见义勇为,人们想到的就是一个如同“梁山好汉”般无畏的英雄人物,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帮助别人.随着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获取各类新闻越加容易,看到的细节越来越多,大部分人对于见义勇为的看法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改变,特别是在看见诸如年轻人为救轻生男女而失去生命的新闻时,总会有很多人在评论区说太可惜了,甚至有人说轻生男女死不足惜何必去救.当然,后一种说法显然缺乏人文关怀,并不可取.但我们从中可以明显看到,社会舆论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风向转变.
将见义“勇”为变成见义“智”为,是众多老百姓的呼声,是社会文明理念的更新迭代,是时代的进步.最好的助人,是以最小的代价救人于危难之中,既帮助受害人也保护我们自己.在当下,尊重生命、倡导科学、实行法治已成为大众共识.我们更加鼓励智慧、科学、合法、正当的助人行为.相应的,以往的那种越壮烈越英雄的思维方式和做法应当摒弃.同时,我们的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突发事件应对程序的宣传,教育大家特别是青少年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助人时,一定要冷静面对,科学应对,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此一来,见义勇为既要裨益他人更要保全自己才能成为大家心中的一个最为朴素的价值观.
江苏省此次重新定义见义“勇”为,立足于加强和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健全见义勇为工作机制,体现了法的人文关怀,是与时俱进的改变,值得其他各地区学习借鉴.这次重新定义,让见义勇为真正回归到了人本主旨,全面提升了见义勇为的价值认同,具有里程碑意义.(飛龙)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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