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两只鞋子提前下站同样不是文明之举
时间:2018-09-24 22:15:29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让两只鞋子提前下站同样不是文明之举
一个发生在天津塘沽地铁里的不文明现象,的确值得人们严厉批评。那个赤脚横躺在座椅上的男子,应当受到社会公德的惩罚,那就是把他列入不讲诚信黑名单,让他在一定时间内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但是,围观者不应该将那个男子的一双鞋踢到站台上,让一双鞋子提前两站下车。因为,这种不文明行为不是这双鞋子的错,而是那个男子的思想有问题。所以,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样属于不文明行为。
据千龙网首都北京玩9月23日报道,9月21日早晨,天津网友@镇踏马的穷啊,遇到了一个“奇葩”。@镇踏马的穷啊:地铁九号线,塘沽到市里的车厢里看到一男子赤脚横躺在座椅上,这人也并没有睡着,响了两次电话抬头看了三次,还躺着玩手机。@镇踏马的穷啊告诉记者:我是从塘沽站上的车,当时他就已经在车上了。后来从大无缝过了人就开始多了,地铁上当时也站着很多人,而他却始终毫无起来之意。本不关我事,我有座,但既然你自清风不动,那么让你鞋提前两站下车。
也许,有人为以“奇葩”制“奇葩”的行为点赞。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奇葩”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文明之举,仅仅是不文明的表现方式不同罢了。说实话,那两只提前被他人踢下站的鞋子也很冤枉,明明是自己家主人的错,却让它变成了“低头认罪”的受害者。如果遇到不文明的现象大家效仿这种方式,肯定会引发更多社会矛盾和冲突,有时甚至会发生命案。因此,遇到这种不文明现象,首先应当好言相劝。倘若对方不听劝阻,那就应当让地铁管理人员和铁路公安民警依法依规处置。
更重要的是,作为地铁管理者首先应当制定文明乘坐地铁公约管理制度。对于不文明行为,必须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并将处罚措施在地铁车厢内公之于众。这样,大家监督执行就有了依据;这样,管理者依法依规实施零容忍就能做到于法有据。文明社会,只有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位,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好,人与人之间才能自觉遵纪守法,人人才能自觉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才能把敬畏法律权威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
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鲁迅先生的论述则更加精辟:“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也就是说,作为公民,必须讲文明、守道德,不能言行不一;也就是说,作为公民,必须将心比心,不能赤着脚儿在地铁椅子上躺着。这样,既不卫生,又不文明。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他人利益。面对不文明行为,大家不能视而不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应当积极主动地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只有群起而攻之,不文明者才能受到孤立,不文明者才能迅速警醒,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如果大家面对不文明行为默不做声,那就会纵容不文明行为继续泛滥;如果大家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方法不对,则会引起矛盾和冲突。所以,制止不文明行为不仅需要智慧,而且更需要理智和道德与法律支撑;所以,采用以暴制暴方式处理不文明行为,不仅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不文明现象,而且会让自己变成不文明者。
正如法国 小说家巴尔扎克先生所说:“虚假的坦白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事情。”正如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的忠告:“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只有建立在社会公德和法律基础上制止不文明行为,那才是 正确的选择。如果把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凌驾于法律和社会公德之上,那是一种不能饶恕的罪过,而绝不是纠正不文明行为的见义勇为者。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我们才能彻底根除不文明行为,我们才能让文明行为温暖人心,温暖社会。(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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