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老人被刑拘是咎由自取

时间:2018-08-09 12:45:31 来源:川北在线
  众所周知,无照驾驶机动车违法。既然违法了,那就必须接受依法处理,即便是69岁老年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西安市的69岁张某先生无照驾驶机动车被查后,不但不接受依法处理,而且对公安交警进行袭击。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张某不仅是为老不尊,而且严重妨碍公务。因此,张某被依法刑拘完全属于咎由自取。
 
  据中华网8月8日报道,7月28日,陕西西安。69岁的张某无照驾驶脱审摩托车被查,张某拒不配合执法,采取手插脸、掐脖等方式阻挠执法。目前,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其实,交警对张某的查处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依法保护,而且更是对张某生命安全的依法保护。但是,他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面对张某的故意违法行为,不但不能原谅和宽恕,而且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并不能因为他是69岁老人,就让他逍遥法外。
 
  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张某被依法刑拘和年龄大小没关系,而是他的行为构成了违法事实。而且,他的袭警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在法律面前,只要造成了违法事实,那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先生生前说得好:“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作为公民,就必须让自己的言行受制于法律约束。践踏法律权威,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是无法容忍的。因此,对于张某的无照驾驶行为必须实施零容忍。张某袭警只能加重他的违法行为,而无法减轻他的违法犯罪责任追究。
 
  如果我们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像张某这样,那就会失去公平正义。而且,他的袭警行为是对公安交警人格尊严和生命安全的侵犯;而且,张某袭警行为是在非法阻挠交警依法执行公务。事实表明,张某的违法行为十分恶劣,只有依法严惩,才能依法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只有依法严惩,才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只有依法严惩,才能依法维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只有依法严惩,才能让更多人受到普法教育,并引以为戒,依法杜绝无照驾驶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由此可见,正如英国著名诗人拜伦先生所说:“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我们只有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才能做一个让人尊敬的老人。如果老人倚老卖老,为老不尊,并践踏法律权威,那就会给自己造成无法预料的人生悲剧。(郭喜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

你遇到过鬼打墙吗,科学家给出了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