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短裙即是“性骚扰”观念有悖自由

时间:2018-05-23 16:08:25 来源:川北在线
  几天前,有一家大学图书馆贴出了一条“规定”,要求女生“不得穿背心、吊带裙等露背装,短过50公分的短裤、短裙,以及后跟不带袢的拖鞋入馆。”而图书馆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有男学生向图书馆投诉“穿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衣的女性对馆内男性学者属于性骚扰,严重影响了学习氛围”。(5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近日,对于某家大学图书馆发布的对女生进入图书馆穿着的“规定”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穿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衣的女性是对馆内男性学生的“性骚扰”,影响了图书馆的“学习氛围”。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此观念有悖自由,更是损害了女性的权利。
 
  对于在何种天气、何种场合下传何种衣服,是每个人自己的权利。尤其是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普及,女性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穿着,展示自己的个性,这正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果有男士认为女性穿着清凉前卫是为了“吸引男性”,影响“氛围”,甚至是“性骚扰”,那也只能说明是根深蒂固的自大情结作祟,观念落伍的表现。
 
  同时,社会越来越多元化,正是社会包容性的体现。如果你接受不了,可以选择不理不看,或不与之为舞,但你没有权利选择消灭它的存在。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能因为个人的好恶影响他人自由的权利,不能把自己的审美凌驾于他人自由之上的道理,更不能为了自己的偏好去损害他人的权利。
 
  穿短裙即是“性骚扰”,观点不仅毫无道理,更是有悖自由的表现。女生在公共场所该穿什么衣服?是其个人的自由,我们没有权利把自己的审美凌驾于他人自由之上,只要是衣着得体合适,我们都应尊重。文:王悦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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