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为护士拍摄传播女患私密照埋单?

时间:2016-09-25 09:17:54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谁应为护士拍摄传播女患私密照埋单?
 
  近日,一篇名为《南江妇幼保健院岳护士竟然到处公布患者隐私》的投诉网帖在"问政四川"发布后引起轩然大波,一名患者检查的私密照片被护士传到微信群,所患隐疾遭"调侃",被网友指责侵犯隐私,无职业道德。(9月24日澎湃网)
 
  护士常被人们称之为白衣天使,其代表纯洁、善良、富有爱心。而南江妇幼保健院的这位岳护士,拍摄患者妇检私密照并在微商群里传播,人们在质问其职业道德素养何在的同时,也对医院的仅作检讨罚款的处理方式提出质疑。虽然迫于舆论压力,该护士已辞职离开医院,但不得不问谁应为护士拍摄传播女患私密照埋单?
 
  作为一名护士,本应为患者服务,为患者分忧,而不是给患者带来痛苦。将患者私密照传播微商群,让群成员评头论足,甚至被群成员任意转发,患者的隐私权还如何受到保护?这显然是对患者的极其不尊重。这位岳护士的道德修养、道德信念与道德品质体现在哪里。
 
  《护士条例》明文规定,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护士应当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同时对泄露患者隐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而事实上,该问题曝光后,仅仅是医院对当其做出了在大会上公开检讨、罚款500元的处罚。不知由医院作出处罚以及医院这样的处罚方式是否具有法理依据。这样的内部处理,是因其串岗作出的还是因其拍摄患者妇检私密照作出的。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不管是否患者,作为一个公民,其名誉、隐私和人格尊严都受法律保护。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护士理应依法开展护理工作,切实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无论其当时是否串岗,其都应坚守自身的职业素养,而不是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借工作之便拍摄传播患者妇检私密照,其行为显然已经不是简单的违反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从法的角度来说,其已经涉嫌民事侵权行为。
 
  就该事件而言,虽然是一个简单的个案,也尽管如该院负责人所言,每一个护士入职时都会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保护患者隐私、遵守职业道德更是培训的第一课。但仍然暴露出该医院日常在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上的短板,正是该护士的职业素养缺乏,不重法、不守法,不仅让自身成为公众讨伐对象,也让医院的形象受到极大伤害,给本就伤痕累累的医患矛盾再添新伤。该案例既足以让医院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予以反思,又给广大医护工作者以警示。(隔山)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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