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荷花:《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更高、更接地气
时间:2015-06-10 10:14:46 来源:川北在线
2015年6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分总则、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附则9章40条,由 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
之前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一直参照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进行。存在任职资格条件不明确、用人机制不灵活、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督约束不到位、激励保障不科学等诸多不同程度的问题。
在2014年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领导人员已不再纳入适用范围。中央这次专门制定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搭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促进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规定》的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中央政治局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作风建设一直是干部队伍建设、塑造干部队伍的新面貌的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举措。规定中明确提出来,说明了新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要求更高、更严,进一步突出了作风建设。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强化依法治国要求。在2014年中国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更不例外。领导干部的言行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其言谈举止直接影响着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风气。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培育起法治思维、没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势必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领导干部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规定》中第四条第五点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国要求。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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