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定好事业单位的公益坐标

时间:2015-06-09 17:21:15 来源:川北在线
  2015年6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分总则、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附则9章40条,由 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代表着国家形象。事业单位在保障国家肌体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学校、医院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是公益社会的重要载体,应为群众提供专业的、公益的服务,而现在频频曝光的一些学校、医院领导人员违法乱纪,用贪污腐败给事业单位的公益“红”抹了黑。
 
  笔者认为,此时出台《管理规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定好事业单位的公益坐标,助力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目前,不少大学生将进事业单位作为进体制的第二选择。一般而言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只要没有大过错,多能高枕无忧。事业单位专业型、服务型特点不突出,人才进出渠道狭窄。长期以往, 人才不好进,陈腐思想出不来,为官不为现象突出,必将影响事业单位为群众服务效率,当前普遍存在的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将越演越烈就是典型。任职资格条件是用人导向的集中体现,《管理规定》主义兼顾个性和共性,注重岗位特征,为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领导职务开辟任职通道。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这池水,让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更加有活力,有能力。
 
  当前,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长期参照党政机关的考核考评机制。注重形式多、讲求实效少,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而诸如公办教育、医疗等部门越来越成为社会的香饽饽,也催生出事业单位的“权力寻租”,不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位高权重”,贪污腐败数额不亚于党政机关干部,云南省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金额上亿元就是典型,事业单位领导人贪污腐败腐蚀的不仅是政府肌体,更是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规定》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任期之和目标考核制,推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就是给他们带上“紧箍咒”,把管理考核“严”起来,事业单位重回公益性从“头”做起。(文:李子曰)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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