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明:“证明我妈是我妈”是不是笑话的笑话
时间:2015-05-07 23:37:58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 总理一连讲了三个故事,痛斥某些政府办事机构。他费解地发问: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中青在线2015年5月6日)
李总理举例说:“我看到有家媒体报道,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他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结果呢?” 说,“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如今有些办事机构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部门的要求,对老百姓办事提出了各种条件。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卖房需要单身证明,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自愿引产要社区同意证明,甚至到银行兑换残币也要看孙女的“撕钱”证明。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由相关单位或人员出具的一种印证凭证,而“我妈是我妈”又应该怎样证明呢?“我妈是我妈”又何需证明呢?
从市民陈先生仅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解决了要跑上近千公里证明“我妈是我妈”的这一难题来看,“证明我妈是我妈”确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也实无此必要。但从“简政放权,为民服务”来看,各种“无法自证的清白”让人们四处跑腿、无语凝噎而笑不出来。
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担责。各职能部门就像一个个行政“堡垒”、信息“孤岛”,相互隔绝,壁垒森严,让百姓跑断腿。为了一纸无必要的证明,让老百姓四处朝拜,甚至为了拿到这个无必要的证明而违规操作,也给某些“掌权”的人员提供了“创利”的条件和机会,不但让民怨声载道,还为腐败埋下了祸根。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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