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三公消费”,细化和治权是关键
[导读]作者:新升阳光国务院7月9日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对于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公众关切的机关事务活动均做了规定。这表明我国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
国务院7月9日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对于“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公众关切的机关事务活动均做了规定。这表明我国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又迈进积极一步。(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由于近期网曝诸多“公款吃喝”事件,冷笑声便无休止,公众不满之情溢于言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公布,再次引发广大网民的热烈“围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为主的不当“三公消费”问题,因其过高的行政成本,一直为公众所诟病。针对备受瞩目的“三公消费”,国务院曾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门压缩预算,但是效果不太明显。
如今,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让公众有了新期待。特别是近日新华网消息: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在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细化和遏制“三公消费”不良现象。笔者联想,此条例的实施,毕竟牵涉到各级各部门诸多利益,细化到各层次挺不容易,难免会遇到一些阻力和抵触。但是,全面公开并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足以可见政府对民意的积极回应,抚慰公众对“三公消费”厌恶情绪,就凭公开和实施此条例并不能挽回群众的心!
笔者认为,条例仍然有待细化,并且执行到位,才能发挥作用。靠这个条例还不够,很多细化的东西还看不出来。什么叫情节严重、怎么叫豪华装修、多少钱算 品,这些都要具体规定才好执行。此外,各级政府还需定期公布三公消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对于三公消费超标单位落实问责。那么怎样才能切实做到位呢?
因此,笔者还认为,要突破这个难点,当前要靠上级强力推动,也要靠各级领导的决心和责任心,还要充分利用社会广泛关注用法律制度来约束,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一把手”问责,这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或许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我们还期待着借助实施新条例这一难得契机,进一步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理想目标,早日挽回群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