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造好的新房成了二手房 自然人团体建楼引纠纷(2)
购房时,房产中介告诉李豪,房子将“直接过户”给他,这不是指房产证过户,而是在转让合同中,卖家“叶寿福等35个自然人”不变,将买家——也就是李豪上家的名字,直接更改成李豪,这样也就不存在二手房交易时的税费问题。
为此,李豪支付了1万元更名费。
因为没有钱一次性付款,李豪选择了按揭的方式,首付40万元,按揭60万元,不过,由于卖家没有房产证,这个按揭就办不下来。
永康市建设局
银都花园违规销售,但无法处罚
永康市建设局建设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说,银都花园是自然人团体开发的,不走预售途径,“只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才经过建设局”,他们也是在普通购房者投诉后,才发现存在合同问题。
据悉,集资建房以二手房的形式进行销售,无需向房管部门备案,受到的监管很少。
“法律规定,买卖二手房必须要具备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应该不能签这个房屋转让合同。”但这位负责人说,针对这种违规的形式,并没有如何处罚的规定。而且,这个合同的纠纷属于自然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建设部门也不好介入。
永康市政府
半年左右能办出房产证
再按二手房交易程序卖给购房者
永康市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银都花园的拿地、开发各个环节,走的都是合法程序,对于目前普通购房者的投诉,永康市政府也只能督促各部门加快验收进度,尽力减少买主的损失。
目前,7幢小高层已经通过消防验收,据永康市府办预计,半年左右,房产证将全部办好。
这些办出来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依然将是“叶寿福等35人”,拿到证后,再按照和普通购房者签订的转让合同,进行产权变更。
记者了解到,集资建房的三证上,并不标注房产价值,在交易时,首先要通过第三方对该房产进行原始估价,再根据转让价格,缴纳相关税费。
购买集资建房隐患较大
这种模式对房产市场冲击不大
永康银都花园通过自然人集资建房,再转手出售给普通购房者,利用法规空白赚取了不小利润,这对正常的房产市场是否会造成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