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造好的新房成了二手房 自然人团体建楼引纠纷
今年9月30日,本来是永康人陈江林新房交付的日子,但包括他在内,将近100位业主全都没有拿到钥匙,于是,陈江林等人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集体维权。
经过近三个月的奔波交涉,陈江林等人得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说法:他们买的房子——永康银都花园,到目前为止仍是不能出售的,也办不出房产证。
事实上,陈江林等人在买房时,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房屋转让合同”,也就是说,这些房子在还没有造好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二手房,并且在还不允许销售的时候,就卖给了陈江林等人。
这是怎么回事呢?
集资拍地建房
房子没造好,转手卖给普通购房者
永康银都花园是当地一个 楼盘,位于市区较好地段,整个楼盘包括35幢排屋、7幢高层公寓,约400套房子。
不过,和一般的楼盘不同,银都花园的开发商并不是一家房产公司,而是35个自然人组成的团体。
日前,本报记者经过调查,厘清了这起房产交易纠纷的来龙去脉。
2008年前后,叶寿福等35个自然人组成的团体,通过正常招拍挂程序,以3亿元拍得银都花园地块,打算集资建造35幢排屋自住,一人一套。
由于规划部门对于容积率的要求,银都花园最终除35幢排屋外,又增加了7幢13层的小高层,整个楼盘建设成本约2.7亿元。
按照相关规定,集资建造的房产必须在取得房产证后才能转让,但叶寿福等人采取了“预售”的方式,通过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将7幢小高层中的部分房子,出售给了陈江林等购房者。
由于陈江林等购房者并非集资建房者,房子建好后,无法按集资建房的程序,办理一手房房产证;另一方面,也无法按照二手房交易程序,办理房产证和按揭手续,陈江林等购房者陷入尴尬境地。
银都花园“开发商”
集资建房的初衷不是盈利
银都花园的“开发商”——35个自然人组成的团体中, 叶寿福是最大的股东,他经营着一家钢材企业,自称“年产值有10多亿”。
叶寿福告诉记者,当初集资建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住,省点钱。目前,35幢排屋都没有出现问题,房产证也于几个月前办好。
至于那多出来的7幢小高层,最初也是按照股份分给各位股东,由大家自行处置,其中,大部分股东选择了出售。
因为是个人集资建房,不能按照开发商的模式进行预售,所以就将新房当二手房卖,与普通购房者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叶寿福说,房子的销售很火爆,“我们卖得便宜,比如第一期房子推出的时候,同类房屋市场价每平方米约1.2万元,我们才卖8000多元。”
最早的一拨买家多为股东们的亲戚,“很多房子都是当人情卖掉的,一转手就能赚几十万。”他坦言,这些房子到目前买家手上时,已经没有多少价格优势。
有传言说,这35个股东通过出售7幢小高层,获利超过1个亿,对此叶寿福没有正面回应,他只是强调集资建房的初衷不是盈利,“即使赚了1亿,分到每个人手上也没多少钱。”
普通购房者
买房时中介称,可以直接更名
不用缴纳二手房交易的税费
李豪的老家在永康农村,为了让女儿进城上学,几个月前,他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还未完工的银都花园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1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