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动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
时间:2016-05-06 19:59:0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调整需要,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调整项目评审任务。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制度。组织评审人员认真学习《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等规定,明确调整依据、调整办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调整等要求,为调整项目评审做好技术准备。
二是积极加强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联系专业计价软件公司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了解软件升级和计价调整依据信息发布时间,以做好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并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取得项目建设单位理解与支持,为调整项目评审争取时间。
三是仔细梳理评审项目。对评审项目进行分类,筛选出调整项目,并按照各项目评审时间要求,合理有序做好项目评审安排。
四是及时调整评审程序。对需调整项目的评审程序进行了合理调整,以既满足评审考核工作需要,又能实现调整项目的评审。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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