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立足“四个突出”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甘孜州财政局聚焦精准扶贫工作,细化措施,保障力量,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突出组织方式。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16-2020年财政精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方案》,明确通过县级自查、州级部门抽查、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规定采取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价及专项检查、州县两级财政和扶贫部门统一联动、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自行检查等三种具体的监督检查组织方式。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从2016-2020年,分5个年度确定了每年度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和任务,从扶贫资金项目、支持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医疗救助、“三农”投入、教育事业发展、社保就业、移民搬迁、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项目,对我州1360个贫困村和17.45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覆盖式的监督检查。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梳理了财政扶贫资金在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未按政策要求和规定足额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会计核算、未及时清理财政扶贫专户结存资金等七个重点问题,有效突出监督检查针对性。
四是突出结果运用。对项目实施良好的市(县),州财政局及州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达不到绩效目标,甚至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