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金融扶贫持续“给力”
为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效,2016年,平昌县持续加力推进财政金融扶贫,推进8大基金的建立和补充,为县域精准扶贫产业覆盖到村,道路硬化覆盖到社,危房改造覆盖到户,能力提升覆盖到人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壮大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于2016年6月底前,筹集到位1000万元,壮大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加强基金运营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做大做强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入政府性资金10000万元,成立平昌县金盛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已挂牌运行,将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从事种植、养殖、旅游、加工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带动辖区内贫困户增收致富。
继续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级预算安排5000万元用于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用于改善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问题。补充创业再就业贷款担保基金。县级安排政府性资金注入县创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增强融资担保能力,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大学生创业、妇女创业提供融资支持。
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照2015年底我县精准扶贫贷款余额的5%,建立风险补偿金1500万,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得金融支持的门槛,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推动财政与金融对加大小额贷款投放的良性互动,让更多贫困户能贷款、金融机构敢放款,全面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贷率和受益面,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设立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户及产业发展的贷款按年利率5%进行财政贴息。补助金融机构工作经费。按照扶贫贷款金额的0.1%补助合作金融机构工作经费,调动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以满足更多贫困户和扶贫产业发展资金难需求。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积极开展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工作试点,目前已在平昌县枫香村全面实施,
下一步将在今年全县53个“摘帽村”全面开展,同时辐射带动非贫困村开展资金收益股权量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