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四举措”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
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针对近年来财政对外借款规模庞大,管理漏洞较多的问题,夹江县认真开展清理核查,制定对应措施,切实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一是清理对外借款存量,规范借款行为。对2010年以前形成的尚未收回的对外借款予以全面清理。根据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并按制度规定,通过补列预算、补签审批手续和补签借款协议等方式,对以往借款行为进行统一规范。
二是制定年度清理计划。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夹江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偿计划。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暂付款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0%-30%,财政暂存款每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三是严格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对履行政府职能所需经费,原则上安排预算解决。严格限定对外借款条件,借款对象原则上限于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借款用途原则上限于在预算未下达时,为完成某项紧急工作任务而临时急需的支出,如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还款来源由当年预算安排或下年补列预算偿还。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严格履行借款审批程序,新增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由借款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款。财政根据审批报告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协议,明确还款期限、还款来源及违约责任。同时,将对外借款管理工作纳入财政经常性监督检查范围,对违约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工作机制。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对外借款的第一责任人;国库股根据国库存款、预算执行等有关情况会同预算股、各业务股室加大对借款的审查力度;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加强对借款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借款到期预警机制。对到期借款,各业务股室及时督促借款单位按时还款,严防财政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