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
近日,内江市财政局会同住建部门,开展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为期一周的工作,已完成了市级项目现场评价阶段工作。整个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工作安排部署“细”。召开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选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了5名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客观性、公正性。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采取自评与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市级和县区项目分别以项目单位和县区为主体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市级组成工作组对市级和县区项目进行复评,对县区项目复评主要以抽查方式为主,对市级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质量。
二是绩效评价范围“广”。以财政资金安排为主线,履盖年度保障住房任务,对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全面展开绩效评价;对年度任务范围内,没有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以核查任务完成量为主,并将项目建设履行基本建设制度情况,项目核算规范情况、项目投资控制情况等纳入绩效评价工作范围,切实做到全面评价项目建设与管理。
三是工作方式方法“新”。建立了工作会商制度,明确财政部门和住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检查日当天集中会审检查情况,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的认定标准问题,进行反复协商讨论,并向上级请示汇报,统一检查口径。同时采取设置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群众等形式,据实评价项目实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