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项措施完善措施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公开
一是政府主动公开。截至10月30日,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在完成收费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照《全省收费目录清单》,清理编制了《广元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元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电子政务外网、广元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实现同步公开。清理公布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21个部门6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19个部门47项。
二是强化单位公开。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强化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在单位门户网站、收费场所全面公开。截至11月30日,通过网站检查,市本级全部单位及利州、昭化、朝天区有门户网站的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率达100%;通过现场检查,各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政务中心业务窗口全部实现了规范公示。
三是实行动态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后,对取消、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为便于收缴以及保持年度内收费目录清单的完整性和过程反映,对调整的项目、标准以及执行依据在备注栏醒目标注,在次年度规范调整。截至11月30日,共标注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17项、暂停征收项目(含涉企)3项。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暗访检查,财政部门会同发改、纪检监察等部门不定时对单位网站公布、收费场所公示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公开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建立收费单位信息交流平台,落实专人管理,及时传递反馈收费信息情况,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上公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受理价格投诉,公开单位咨询电话接受收缴业务咨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多措并举促进收费管理工作公开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