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不松懈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一次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力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机关的需要。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确保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支出由财政安排,细化部门预算口径,建立健全制度,明确“三公经费”及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标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各部门经费管理,严格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严格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严格集中支付制度。大力清理整顿财政专户,财政专户统一由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全程动态监控和分析报告制度,对大额支付进行实时查询,将所有财政专户支出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分类予以妥善处置。通过综合施策、层层设防,筑起确保资金安全的立体防线。
三是严格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原则,一是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二是经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要求部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四是开展五项经费检查和“回头看”。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主要针对“八项规定”以后是否存在乱发钱物和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五项经费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和不符合规定支出的整改情况。
五是建立“小金库”问题专项抽查机制。每年由财政部门牵头,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开展治理“小金库”问题专项抽查,抽查工作从2014年开始,以3年为周期,每年抽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1/3的单位,3年全部抽查一遍。